• 1
  • 2
  • 3
  • 4
  • 5
您所在位置 首页 >> 正文
通知公告 >> 正文
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第四学期安全风险提示卡
日期:2021-01-11 

1.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必要不外出,实践期间不离开家庭所在地,不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风险的地区;

2.实践过程中,不接触冷链食品,不得进行冷链物资的销售,不到冷链物资销售地区开展实践活动;

3.实践过程中不到学校、养老机构、车站、海关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开展活动,如必要开展必须经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批准;

4.实践过程中,尽量使用视频会议、网络平台等多媒体手段进行线上沟通交流,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;

5.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,外出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不触摸来源不明物体;

6.按照学校寒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按时通过规定渠道进行个人以及同住人员健康信息的上报与反馈;

7.不接触中、高风险地区或疫情相关地区归来人员,不组织、不参加各类同学会、同乡会;

8.购买个人学习以及生活用品,索证,索票,特殊物品要留好外包装备查;

9.随时关注所在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的变化,及时调整实践计划,在保证个人安全的条件下完成实践任务;

10.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,不造谣,不传谣,不信谣,不提前返校,不提前返回学校所在地。

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

20201130

点击数: 收藏本页 打印